(1) 現貨股票
客戶須親臨或委托代表到本公司結算部辦理。請將已填妥的“現貨證券存入表格”交回本公司。
客戶應注意:存入現貨股票後,該等股票須14個交易日後始可沽售。
註1:*實物證券持有人必須同為證券帳戶持有人;若實物證券以代理人姓名登記,需提供實物證券最終受益人的證明。
(2) 經中央結算
如客戶在其他證券行或託管商擁有證券戶口, 閣下可通知有關公司以「交收指示」的方法,透過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(CCASS)將股票轉到本公司於中央結算的賬戶內。 請將已填妥的“投資者證券交收指示表格” 交回本公司,以便將股票存入閣下於本公司的證券賬戶內。